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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E DESIGN 網頁設計、網站設計 - 決戰咖啡因
決戰咖啡因 
Thursday, May 22, 2008, 06:40 PM - 我出一張嘴
2007年麥當勞在紐約證交所的股價一度飆高到63.69美元,同年星巴克股價在那斯
達克從超過36美元腰斬直接下探18美元,當2007年11月麥當勞歡喜宣佈銷售又成長
8.2%時,星巴克卻正承受自1971年於西雅圖創店以來,首度顧客數負成長的打擊。

歷史上,麥當勞也曾走過星巴克目前正在走的路,2001年麥當勞因失速展店而傳出
的營運成本危機,反應在2002年財報上上市以來首度虧損,從2000年到2003年初
,麥當勞股價ㄧ度從40美元爆跌到12美元。除此之外,品牌價值在2004年因一部敘
述麥當勞為肥胖症禍首的紀錄片---麥胖報告,全球反麥效應下,深受嚴重考驗!而
今麥當勞重新崛起而星巴克極速殞落的原因為何?以麥當勞而言,在1999年到2003
年,四年間瘋狂的展店下,麥當勞月來越壯大但卻沒有越來越好,因為麥當勞講究
的質量、服務、清潔在迅速展店下,並沒有相對的提升,其實這也是消費市場中連
鎖或加盟業者最常見的問題,因此麥當勞隨即停止盲目擴點,專注於質量、服務、
清潔的用餐標準。同時加強創造品牌新價值,透過重新裝潢店面、增添鮮豔色彩、
加設無線網路服務等,除了製造店內歡樂用餐氣氛,在餐點研發上更推陳出新。如
在美國市場推出飲食均衡的沙拉餐,雞肉捲、乳酪飲品,也提供兒童水果、牛奶、
魚肉高蛋白製品等餐點組合,更印製營養小冊子,以顛覆社會大眾先前的刻板印象
。同時也靠創意服務殺出重圍,如24小時全年無休的外送服務等。不同的是,麥當
勞選擇積極殺進咖啡這片紅海,起因於麥當勞發現錯過美國飲品界一個重要的趨勢
;咖啡與茶的引用人口增加,碳酸汽水則逐漸下降。加上麥當勞以環境精緻、可搭
配咖啡的餐點多、餐廳密度高、且價格比競爭對手便宜20到30元整,因此到目前為
止,買當勞算轉型成功!!因此也帶來相對的成長!

反觀星巴克,則犯了2001年麥當勞盲目展店的老毛病,使得投資成本超過銷售成長
,甚至還出現新店搶舊店生意的場面。不僅如此,根據華爾街日報分析,星巴克目
前八成銷售來自趕時間、外帶的消費;為了銷售業績,美國有2/3的星巴克供應午
餐;再者,星巴克現在的消費群跟前幾年相比,教育水平和收入已經降低,這些人
的品牌忠誠度不高,重視的只是價錢。當星巴克認為自己是生活、精緻、氣氛的代
表性產業時,趕時間的速食族群早已是這個品牌的大主顧了!於是在大環境下的消費
緊縮與乳製品飆漲的嚴苛考驗,星巴克年2次調漲下,速食族群自然流往能提供可入
口咖啡的連鎖速食餐廳如麥當勞等!自我陶醉的星巴克自然來不及反應!

在筆者看來,這2個例子明顯的出現在對自己與對環境的變化敏銳度程度差異,而造
成2種截然不同的結果,麥當勞認識到環境的變遷、注意到飲食觀念的轉換,同時也
迎合了目前的飲食趨勢而做了因勢利導的改變;相對的,星巴克則沉溺於本身產品
的優越性而不及對轉變的市場做應變與處置,使得品牌的價值各自往不同的方向發
展,其實身處於行銷前線,品牌與企業應時常的去檢驗自己的品牌是否能在廣大的
消費市場中,以合時、合地、合宜並合情的存在,並做適當的調整與改變,特別當
汲汲營營於拓展企業的版圖時,還需不忘品牌在最初的時候所願承諾給消費者的核
心,是否悖離!!

註:本文內文部份引用自天下雜誌2008年二月號

亞惿客戶關係/artie customer relation

本文章的引用網址:

版主 
Monday, May 26, 2008, 07:32 PM
回應Rod:
對於你說抄襲文章的部份
這的確是我的疏失,但絕對沒有抄襲的意思
畢竟如果是我自己的文章被抄襲應該也會不開心
在別篇文章都是有著名參考文章或是直接引用的出處
即使是ptt上的版友文章也都有註明發文者帳號
所以我想我並不是你所指的煤品的部落客
不論如何
非常謝謝你的提醒,我已經註記上去

另外一點,你說設計公司的官方部落格卻是一些吃吃喝喝的
關於這個嘛...
我想一開始我們公司就不是將部落格目的設定在傳達設計上的專業
要談論設計我們都懂啊
何必要只有設計設計設計...
藉由一些知識性文章、生活經驗等不同類別的文章
讓同事或更多人可以得到更多不同的感受和啟發
而且每一篇文章都是用心寫出來的分享心得
我想你並沒有任何資格去批評它是八股

講真的,你想看設計相關的專業文章
請你去別家公司的部落格逛
這裡的屬性不適合你
不喜勿入

最後,希望不要在這裡有任何筆戰
請大家理性發言
給這個小小的部落格一個平靜
謝謝

愛喝咖啡的人 
Monday, May 26, 2008, 12:08 PM
二樓的客人,部落格本來就是一種資訊與心得的分享,至少在這邊我可以看到一些生活上的資訊,要我看一些別人家做的作品,說說他們的設計理念,坦白說我並沒有多大的興趣,那與我何干呢?又不是幫我做!吃吃喝喝不好嗎?設計師懂得生活,懂得樂趣,而我可以把它當作參考,感覺還不錯啊!是不是有規定部落格一定要長什麼樣子阿?一定要寫些什麼阿?
如果你無法接受,那世界上有千百萬個部落格,妳也犯不著作情緒上的發言吧!難道我看別人的部落格,還要忍受一些自以為是的留言者,到處留言抨擊嘛!!
也許這就是部落格現象:沒品的留言客吧!!


Rod 
Sunday, May 25, 2008, 07:24 PM
這篇文章好像在哪裡看過
轉貼他人文章不用註明出處嗎
這樣不會有直接抄襲的疑慮?
如果一個字都沒改,那就不只是抄襲囉
要衝部落格人氣 也應該稍微有品一點

也許這就是部落格現象:沒品的部落客吧
而且甚至這是一家公司的官方部落格...

明明就是一家設計公司的部落格
但文章都一些吃吃喝喝,要不然就是寫詩或八股的人生心得
設計相關的文章要不就轉貼,要嘛就抄襲

虛有其表
不想再來了


小胖老師 
Friday, May 23, 2008, 10:50 AM
那85度Cㄌㄟ!!我個人都喝雀巢!!經營每個品牌都要用心、投入感情,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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